本项目审批前的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行*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或对本行*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