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贴吧最近出了一件新鲜事,说郎五庄和国营农场在争地,这到底是咋回事?作为吃瓜群众,整理了一下网上的各种信息,有兴趣的赶紧来围观。
纠纷的起源——“无代价转让”土地合同郎五庄和国营农场的土地纠纷早就存在,实际上不止是郎五庄,国营农场和郎五庄附近的丁庄、马庄、翟庄几个村庄都存在土地争议,这可以说是一个longlongago的故事。
在年左右,那时候这一带的村里生活十分困难,一是没有大型农用机械,呃……也就是拖拉机,至于简单的铁制农具,比如铁锨、镰刀,也在年“大炼钢铁”的时候炼化了;二是人们吃野菜、树皮吃不饱,甚至有饿死的情况,根本没有力气耕种;三是当时连老鼠洞里的粮食都掏出来吃了,根本没有籽种。为了给国家做贡献多交粮食,国营农场和各村的生产队“友好互助”,签订了国合合同:农场为村里提供农机、籽种,耕种村里的土地,农场和生产队“二八分成”,是村里边二,农场八。
到了年8月,徐水下了七天七夜大雨,突发洪水,郎五庄这一带地势低洼,是洪涝的重灾区,村民疲于奔命,至今老人们提起来仍是心有余悸,国营农场却在同年9月10日和郎五庄签订了亩的“无代价”土地转让合同。
(相关证据详见图1:郎五庄生产大队、国营徐水农场立土地凭证)在这个合同中写着:“郎五庄村生产大队,由于土地多,劳力少,愿将七百四十亩耕地,无代价的交给农场,转为国营土地,地权归农场所有”,那你钱多花不完,能不能给我花花?郎五庄村是不是傻?为什么会签订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呢?仔细看会发现,这个合同并不是完全的“无代价”:“农场本着不与民争地的原则,应负责耕种好社员多余之土地”,也就是说,郎五庄村以转让部分土地为条件,换取农场帮助耕种其他土地。是要无力耕种的土地,还是让出一部分土地换取农场的帮助?刚刚遭遇了洪水的郎五庄村饥民,为了生存没有其他选择。
除了迫于生存的压力,这个合同还有重大的“*治意义”,合同中提到“根据中央、省、地委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精神”,“为扩大社会主义经济,增加国家收入”,“国合土地转为国营,地权固定,便于农场耕种和科学技术改良工作,提高粮食产量”。在这样的旗号下,郎五庄村同意签这个合同就成了历史的必然。
在合同订立以后,国营农场却不再帮助村民耕种土地。村民认为受到了欺骗,开始向国营农场追讨土地。这一点国营农场技高一筹,早有预料,所以在当初订立“无代价转让土地”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明“郎五庄生产队将七百四十亩土地无代价交给农场,转为国营土地,地权永归农场,今后生产队不能向农场索回此部土地。”郎五庄村历届村委会的追讨行动都以失败告终。
除了郎五庄村,附近的丁庄、马庄、翟庄几个村庄也是洪水的重灾区,也都签订了这样的“无代价”合同,涉及到丁庄亩土地、马庄多亩土地、翟庄.4亩土地,共计多亩土地。这几个村也多次向农场讨要土地,最终的结果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以失败告终。
(相关证据详见图2:丁郎翟马年上诉书)怨气的积累——国营农场种的是谁的地?种地的收益去了哪里?这亩的“无代价转让土地”只是国营农场和郎五庄土地纠纷的起源,这场纠纷更多的是村民们怨气的积累和爆发。
在得到郎五庄村亩土地之后,国营农场继续扩大耕种范围,却不给郎五庄村交粮食和承包费用。郎五庄村制止、讨要,国营农场让郎五庄拿出土地凭证,村民苦于拿不出证据,陷入了“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困境。国营农场便说这些地都是无主之地,是属于国家的,就该国营农场来种,就这样陆续侵占了郎五庄多亩土地。
年,农场要对侵占的土地进行确权,郎五庄再次提出异议,亩无代价转让土地因为“无代价转让合同”的存在,被国营农场确权。其他被侵占的土地,郎五庄当时拿不出证据,国营农场声称是国家划拨给农场的(仅仅是声称,始终没见到有关证据),就这样国营农场得到了土地的确权证。人家“持证上岗了”,郎五庄村民委屈,却无处申诉,怨气就这样产生了。
还有传言说,国营农场占的这些土地,根本没有拿来给国家做贡献。农场职工每户也就耕种三十几亩土地,不过是农场占土地的九牛一毛,大头都在农场领导手里,他们随意发包,牟取的利益都装进了个人的腰包,这些土地成了他们的私人庄园——哎呀,这个事有点儿大,还是说回争地吧。
关键的证据——《郎五庄村年土地登记簿》要了这么多年的地,都要不回来,更何况人家都有证了,郎五庄怎么今年又开始要地了呢?
闹半天疫情期间,郎五庄装修村委会,在整理物品时,在旧柜子里发现了关键的证据——《郎五庄村年土地登记簿》,根据登记簿记载,现在的徐水国营农场一分场2号地(现农场一分场,原一队农场场址以东、以南、以北土地,西至谢坊、丁庄界的土地,约亩,还有四家台遗址及坑塘麦场土地,85亩)是郎五庄村集体土地。
(相关证据详见图3:郎五庄村年土地登记簿)这些历史村里上了岁数的老人都知道,他们还能明确说出哪块地是谁谁家的,谁谁家的祖坟埋在哪哪个位置。为了避免真相遗失在时间的长河,郎五庄村寻找了多位老人,对当年的情况进行回忆,并留下了纸质证明材料和视频资料。收集整理这些证据之后,郎五庄村多次与农场进行沟通,要求农场出示证据,但农场没能拿出证据,也拒不归还土地。
(相关证据详见图4、图5、图6:商调函、郎五庄村老人证明、法务函)
有了证据,有了底气的郎五庄雄起了,郎五庄的地不能再叫农场白占!
于是郎五庄村把地租给了大午种业公司。为收回被侵占的土地,郎五庄村还向大午集团借了万元,用来安置国营农场的职工,并提出了具体安置方案:农场原职工可以保留相当的土地,而将其他的土地归还村民:如果愿意种地,可以继续耕种;如果不愿意种地,可以租给大午集团;大午集团愿意为农场原职工提供工作岗位。在与农场5户职工协商期间,已经有一户得到了妥善安置,但是国有农场的领导却逐个约谈几户职工,要求不得接受安置。
(相关证据详见图7:郎五庄土地和大午种业公司签订协议)
这个瓜就吃到这里,可以说这个瓜就像西瓜的瓤和籽,黑红非常分明了。
——徐水吃瓜群众
▲图1:郎五庄生产大队、国营徐水农场立土地凭证
▲图2:丁郎翟马年上诉书2
▲图3:郎五庄村年土地登记簿
▲图4:商调函▲图5:郎五庄村老人证明▲图6:法务函
▲图7:郎五庄和大午种业公司签订土地协议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