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明知他们已经借钱但多年没有主动偿还,这是明显的恶意违约,严重的后果甚至会被定性为欺诈。以侥幸心理,不主动偿还贷款,毕竟是不可避免的,会是空的,甚至陷入信贷、名誉和金钱的尴尬境地,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小时候,我还经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当时的审计过程非常简单。我所要做的就是找个担保人开一张证书。当时农村信用社的网络体系还不像现在那么完善,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缺陷。那个给我贷款的人早就走了,农信会的工作人员已经换了好几次了。
因此,我认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十多年后,银行不急于偿还的可能性可能有几个:
1、系统升级,缺乏老旧账户数据,无法快速认证,只能暂时推迟和其他相关程序在未来决定;
2、人事变动,过去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不完善,许多老账户随着人员的变动,在那个时候员工忘记了,还导致了旧的账户压力箱底;
3、银行的竞争,既然你不主动偿还,那么拖延,陈账,倒霉的只能是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里有个人做生意,向农信会借了一笔钱,但后来他发现银行并没有一直收钱,所以他很幸运没有照顾它。我没想到在他的钱到期后,他没有主动偿还,也没有主动办理延期手续。银行并没有一直收回它,但是这个账户一直在那里,所以银行一直按照贷款的期限。原来的贷款利率上升了30%到50%,一直计算利息,直到十多年后,银行系统升级,很多旧的账户都被发现了,而叔叔的侥幸心理也给他带来了几倍的还贷。
这里必须明确指出,很多年前你从银行借来的钱,如果你不还,不收,并不意味着账户就会消失。公共资金不那么容易被吞下。如果你不主动以侥幸的心态偿还,你很可能会在未来付出几倍的代价。
根据规定,一旦旧账户被发现,金额就不会很大,银行会依法收取,即使利率有几次,你也只能承认厄运;如果金额特别大,银行就会诉诸法律形式起诉,甚至报警以欺诈为由逮捕。
因此,你的贷款已经十多年没有还清,银行也没有收回,这并不意味着钱会被遗忘,更不意味着银行可能因为粗心大意而忘记了一个先决条件,但借款人实际上还记得当年的贷款。因此,如果有问题,借款人可能会支付超出他想象的数额。借钱还债是很自然的,没有人应该有侥幸心理。
来源:农地圈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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