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旅游法制化管理
5月26日至27日,《旅游法》起草组在北京召开《旅游法》立法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到会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石秀诗,《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发表讲话。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旅游法》起草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
尹中卿主持,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参加了研讨会。
周铁农在致辞中指出,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旅游是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需求和权利,我们要保障好这一权利的实现。当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金期,但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的旅游立法仍然滞后。为了向旅游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旅游法》,以确立我国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发展措施,并规范涉及旅游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石秀诗在讲话中指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旅游业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在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解决旅游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旅游法》十分必要。《旅游法》立法宜采取综合性立法模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建立行为规范和市场规则,应当建立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把各项旅游活动建立在旅游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朱之鑫在讲话中说,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活动牵涉多方面利益关系。我国旅游业虽然发展速度快、产业规模大,但起步晚,在规划管理、旅游产品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建设、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我国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关系重大。从国际经验看,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尽快研究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的《旅游法》,以此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旅游的法制化管理。
邵琪伟说,中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必须依赖于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