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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怎么吃贵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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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贵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筑府办发〔〕1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贵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已印发给各部门,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贵阳市国民营养计划

(—年)

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31号),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服务健康贵阳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阳战略,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针对我市在营养方面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营养健康、营养改善、营养干预等重大行动,全面提升贵阳市居民营养素养、显著改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追赶发达地区居民营养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年,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营养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传统食养产业和民族特色营养产业的发展;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推进健康生活方式习惯的养成;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具体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4%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低收入群体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医院全部设立临床营养科;医院临床营养科建立覆盖率达到50%;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达到80%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达到80%。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
  ——全市所有区(市、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
  到年,居民营养健康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和民族的食养产业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较年下降三分之一;孕妇贫血率较年下降三分之一。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较年下降三分之一;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年的基础上提高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医院全部设立临床营养科;医院临床营养科建立覆盖率达到80%;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达到%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达到%。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8克以下;居民超重、肥胖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所有区(市、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
  三、实施策略
  (一)逐步建立完善营养政策和标准应用。
  1.制定营养政策。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贵阳市国民营养政策,研究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等规章制度,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体系。根据学科规范及服务能力完善临床营养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政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2.推进营养标准应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居民膳食摄入量调查、人群营养不良风险筛查、糖尿病人膳食指导、人群营养调查等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推动营养健康相关标准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二)加强对营养人才的引进培养,推进营养能力建设。
  1.培养引进营养人才。加强市级疾控、医疗、妇幼、养老、科研、技术服务等机构,对营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组织到发达地区、重点院校学习交流。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营养工作人员、临床医生及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知识培训。将营养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等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2.营养能力建设。推动二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情况纳入考核,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情况纳入考核。实施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加强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以国家标准《学生餐营养指南》(WS/T—)为依据,在对我市学生营养水平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学生营养餐调配提出指导意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三)大力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落实监测任务。按要求配合国家和省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针对区域特点及需要,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人群,逐步掌握我市具有代表性的食物消费情况、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加强食物成分监测。按照国家食物成分监测项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食物资源及分布,按要求配合国家和省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相关数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各类营养与健康相关监测数据,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相关评价、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综合防治措施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每年以区(市、县)为单位持续开展8—10岁儿童、孕妇碘营养监测,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和人群,及时掌握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探索建立综合评价人群碘营养的监测体系,整合现有新生儿疾病筛查、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促甲状腺激素(TSH)数据、人群碘营养监测系统,动态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常规监测食盐碘摄入量。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大力推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我市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按要求配合国家做好全国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积极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点,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4.按要求配合国家和省推进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对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的创新成果进行推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5.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组织对国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等进行推广。组织对国家出台的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进行推广。按要求配合国家和省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导养成符合民族、区域饮食特点的健康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梳理筛选贵阳市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按照产业需要,开展相关安全性评价,报国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配合国家和省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配合国家和省对贵阳市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市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营养健康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发展。
  1.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实现相关数据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落实国家和省对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应用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2.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完善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按照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推广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普及营养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我市特点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将营养健康知识教育融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多样化、常态化发展。将营养健康知识普及纳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项目。创新营养科普信息的表达方式,拓展传播途径。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
  3.在幼儿园针对家长举办营养知识科普讲座,提高儿童家长营养知识知晓率。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每年以科技活动周、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营养科普宣教活动。依托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免费科普讲座、宣传栏等大众易见、易知、易到的宣传方式,常态化开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并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四、重大行动
  (一)实施生命早期0天(从怀孕至出生后2岁)营养健康行动。
  1.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到年3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开设孕妇、儿童营养门诊,到年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开设孕妇、儿童营养门诊,将孕妇儿童营养评价、膳食指导和体重监测纳入常规孕期儿童保健内容。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0天营养咨询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到年,全市准备怀孕妇女增补叶酸全覆盖。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实施国家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干预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建设一批示范母婴室。到年,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因地制宜的推动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把膳食管理,膳食卫生与安全、膳食营养有机组合并同步推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国民健康教育体系,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工作项目,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使学生家长掌握基本营养知识,养成合理的膳食习惯,达到膳食平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切实把营养健康教育融入教育各个环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按照规划部署,依托我市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全市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研制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医疗保障等内容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四)实施临床营养行动。
  1.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保证岗位设置,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临床营养管理理念,允许社会上有能力的优秀机构参与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4.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推广国家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的研究成果,细化产品分类,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和应用。配合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人群营养监测及干预行动。
  1.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先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我市全部农村地区。指导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并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开展偏远乡镇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针对偏远乡镇人群营养需要,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政策、标准。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改善效果。深入开展校农结合、医农结合,推进营养优质农产品进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3.加强相对贫困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偏远乡镇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摸清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和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吃动平衡行动。
  1.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推广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推广运动营养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推广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责任单位,组建贵阳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计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保障国民营养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的投入,将必要的营养与健康监测、干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加强监督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协作,聘请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领域的专家对工作进行指导。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制定工作效果评价标准,组织贵阳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及专家,分阶段开展计划实施检查和效果评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李劼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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